申购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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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申购费率就是投资者在基金成立后,购买基金份额时,需支付的申购费用的比率。投资者申购不同基金时,可能会因为申购金额的大小而申购费率有所不同。申购规则
  开放式基金的申购金额里实际包括了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两部分。申购费用可以按申购金额或净申购金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国内的做法一般是按申购的价款总额(含费用)乘以适用的费率计算申购费用,并从申购款中扣除。这就是(1)式的计算方法。但是,如后面所述,这种计算方法,将导致收取极其不合理的费用(参见(4)式及其解释)。因此,经证监会批准,申购费用改为按(5)式进行计算。这样,就合理了。这样,对一笔申购金额实际可以买到的基金份额可按(3)式计算获得。计算公式

不合理的计算方法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适用的申购费率 (1)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2)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
  这种计算方法是美国等海外市场通用的计算方法。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在采用“未知价法”的情况下,计算比较简便;此外,由于一般按申购金额增加采用递减的费率,可以避免出现按净申购金额计算会导致买的少的投资者实际交款可能高于买的多的投资者的不公平现象。
  采用这种计算方法会使按净申购金额适用的费率略高于公布的费率。投资者如想了解按净申购金额计算适用的费率,只需作一个小的换算即可:
  按净申购金额适用的费率=按申购金额适用的费率÷(1-按申购金额适用的费率)

合理的计算方法

  实际上,以上算法是极不合理的。
  如果将(2)式代入(1)式,则可得:
  申购费用=(净申购金额+申购费用)X适用的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X适用的申购费率+申购费用X适用的申购费率 (4)
  由(4)式可见:申购费用包括两部分,第一项是按净申购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是投资者应支付的合
  理费用;而第二项实际上是将申购费用又当申购金额重复收取的费用,这是投资者不应支付的额外费用,因而是不合理的费用。经多年的争取,证监会才决定将(1)式改为:
  申购费用=净申购金额X适用的申购费率 (5)
  即将(4)式中的第二项不合理费用删除,只按其第一项收取申购费用。这样才是合理的收取申购费用的方法。
  将(5)式代入(2)式可得: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X适用的申购费率
  将第二项移至左边并整理后可得: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适用的申购费率) (6)
  将(5)式中的净申购金额移至公式左边,可得:
  适用的申购费率=申购费用/净申购金额 (7)
  由(7)可见,适用的申购费率是申购费用与净申购金额之比值。 
  但是,这是“比值”,还未将申购费率的“率”表达出来。因此·,如果在(7)式分子和分母同乘100,
  以百分比表示,则(7)式变为:
  适用的申购费率=申购费用/净申购金额×100×% (8)
  由(8)式可见,申购费率就是申购费用与净申购金额的比率。单位问题
  在上述计算公式中,各个参数都有一个单位问题。其中,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申购费用的单位为“元”是没有问题的;申购费率是没有单位的,即是无量钢的参数;申购份额的单位为“份”,也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基金份额净值”的单位是什么?则必须加以讨论了!下面就来讨论该参数的单位问题。
  通常,人们(包括基金公司)都把“基金份额净值”的单位标为“元”。可是,人们往往忽略了参数的量钢问题。如果量钢不正确,将导致不合理的量钢或单位出现。请看:如果“基金份额净值”以单位“元”代入(3)式,将导致什么样的结果呢?
  申购份额(元)=净申购金额(元)/基金份额净值(元) (9)
  由(9)式可见:公式右边的分子和分母的单位“元”一除,则成为没有单位的量了!可是,公式左边申购份额的单位却是“份”,这样,就导致公式左边和右边的单位不一样了。显然,这是错误的!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果呢?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基金份额净值”的量钢问题。该参数的量钢或单位,正确应该是“元/份”才对!
  如果,“基金份额净值”的单位以“元/份”代入(3)式,则有:
  申购份额(元)=净申购金额(元)/基金份额净值(元/份) (10)
  公式右边分子和分母的单位一除,(元)和(元)消掉后,其单位则为“份”,与公式左边的单位就一致了!由此可见,“基金份额净值”其正确的量钢或单位应该是“元/份”,才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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