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2月21日电(记者潘清、刘开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21日消息称,经国务院同意,证监会与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已于近日发布联合公告,允许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分批推进参与中金所国债期货交易。
根据公告,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可以风险管理为目的,试点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第一批试点机构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具备投资管理能力的保险机构可以风险管理为目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商业银行、保险机构是债券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其参与国债期货市场有助于满足机构的利率风险管理需求,增强经营稳健性,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也将推进国债期现货市场协调发展,丰富期货市场投资者结构,促进国债期货功能发挥。
国债期货是国际市场重要的金融衍生产品。2013年中金所重启境内国债期货交易,理财,截至目前已上市2年期、5年期和10年期关键期限交易产品。
来自中国期货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19年三大国债期货品种累计成交1300余万手,较2018年增长近20%。
中国银行全球市场部总经理王卫东表示,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市场将丰富国债期货投资者群体,从而增加市场深度、增强市场流动性,进一步完善价格发现机制,提升市场定价的有效性。对银行而言,参与国债期货则会丰富其管理利率风险的工具箱,有助于银行盘活自身持有的大量国债现货,提升投资管理效率。
中金所表示,下一步交易所将落实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的工作部署,推进规则修订、业务办理、技术系统建设、投资者教育等配套工作,密切关注市场运行情况,做好风险防控,保障国债期货市场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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