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债余额管理01-31

    国债余额管理      指立法机关不具体限定中央政府当年国债发行额度,而是通过限定一个年末不得突破的国债余额上限以达到科学管理国债规模的方式。国债余额包括中央政府历年预算赤字和盈余相互冲抵后的赤字累积额、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借款统借统还部分(含统借自还转统借统还部分)以及经立法机关批准发行的特别国债累计额,是中央政府以后年度必须偿还的国债价值总额,能够客观反映国债负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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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债余额01-31

    国债余额是指中央政府历年的预算差额,即预算赤字和预算盈余相互冲抵后的赤字累计额和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债余额的特别国债的累计额。 今后国债余额的构成将分为两个层次:一是中央政府历年的预算差额,即预算赤字和预算盈余相互冲抵后的赤字累计额; 二是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年度预算赤字或发行特别国债,由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追加的年末国债余额限额。 这一限额将是“最后一道防线”,当年期末国债余额不得突破这一限制。而国债借旧还新部分将由财政部自行运作。这一管理方式借鉴了国际通行做法,能有效管理国债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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