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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一级自营商01-31
国债一级自营商,是指具备一定资格条件,经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中国证监会共同审核确认的银行、证券公司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参与财政部国债招标发行,开展分销、零售业务,促进国债发行,维护国债市场顺畅运转。国债一级自营商是国债市场上中介机构中层次较高、责任重大、地位举足轻重的组织。国债一级自营商是国债市场上稳定的中坚组织,为了明确国债一级自营商的权利与义务,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称之为“国债一级自营商制度”。建立健全国债一级自营商制度,明确其权责,是世界各国通行的作法,是国债市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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