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入耄耋之年,儿子遭遇意外身亡,对方又因经济拮据无法给予赔偿。当生活陷入困境的王阿婆接过10万元司法援助保险金时,老泪纵横。自2017年底宁波市在全国首创司法援助保险以来,共有253人感受到了这份温情。
“在刑事附带民事的执行案件中,因被执行人确无赔偿能力,且司法救助范围狭窄、救助力度不足等,使得部分涉民生案件‘执行不能’,成为全国法院系统执行工作普遍面临的‘痛点’。致使被害人及其家属遭受了身体和经济上的双重伤害,影响了社会的平安和谐。”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局长吕宇介绍,鉴于此,乘着宁波市建设国家唯一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的东风,市中级法院联手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宁波银保监局,领先全国,投资知识,建立了司法援助保险制度。由政府投保,对部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执行不能”案件,统一由保险公司“埋单”。
“执行不能”,保险“兜底”,开辟了切实解决涉民生“执行不能”案件的新途径,更是保险参与社会治理的新探索。
在镇海,张某被机动车撞成一级伤残,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致使张某一家被高额的医药费所累,陷入困境,无奈多次上访。司法援助保险设立后,镇海法院努力沟通,为张某申请到了10万元的顶额赔偿,投资知识,并积极帮其联系福利院等机构,张某家属很是感动,自觉息访,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据统计,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累计投入保费1265.3万元,理赔案件117件,理赔金额847.34万元,受益253人。
接下来,宁波市法院系统将在拓展保险专项资金来源、调整保险救助范围、完善制度运行机制等方面进一步着力,并不断强化保险增值服务,促“结案回访”“心理干预”等“软条款”变身“硬杠杆”,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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