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保险扩展产品保险责任助力战“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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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2月8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乔萌)为全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浙商保险积极响应银保监会文件精神,升级多项服务举措,多渠道简化理赔流程,同时将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2018版)、个人中高端医疗保险、附加团体疾病身故保险的保险责任进行扩展,为因感染新冠肺炎客户提供多重贴心保障。

  浙商保险将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2018版)、个人中高端医疗保险、附加团体疾病身故保险的保险责任进行扩展,自2020年2月7日起,合同生效后,对于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2018版)或个人中高端医疗保险的保险合同,如果被保险人首次经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患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的肺炎疾病;对于附加团体疾病身故保险的保险合同,如果被保险人首次经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患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的肺炎疾病且在180天内因该疾病导致死亡的,浙商保险将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承担保险责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疾病不受原保险合同等待期限制,无等待期。同时,浙商保险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简化流程,提供快速的理赔服务。 

  疫情发生之初,浙商保险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推出多项服务举措,投资知识,包括开通绿色理赔通道服务、取消就诊医院限制、取消自付诊疗项目及自费药品限制、简化理赔手续,快速审核快速赔付,确保客户保险保障服务畅通。

  此外,浙商保险全国客服热线提供24小时人工服务,充分发挥移动办公、远程服务等技术优势,科技赋能做好业务续保承保服务,多渠道推进查勘理赔,投资,利用电话、微信、视频、远程客服等2C在线方式,与每一位个客户建起了“空中服务网络”,确保疫情期间保险服务全天候“在线不打烊”。

  疫情期间,浙商保险提倡“指尖服务、远程办公”,鼓励用户疫情期间足不出户办理业务,承保、理赔、客服等多方面服务均可在线办理,让客户得到及时响应,助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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