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通讯员 夏丹华 尚明珠)笔者昨日从灌南县相关部门获悉,该县今年618191人享受城乡居民医疗大病保险,县财政共拨付4018万元,缓解了大病患者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据了解,灌南县大病保险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协同互补,为保障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降低群众大病费用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2019年,灌南县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由2018年的每人每年45元调整为每人每年65元。参保人员个人自付超过起付标准1万元以上部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实行分段报销,1万元以上至5万元的部分,按60%比例报销;5万元以上至10万元的部分,按70%比例报销;10万元以上至封顶线30万元之间的费用,理财,按80%比例报销。对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等困难群体降低起付标准50%、各费用段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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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灌南县大病保险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协同互补,为保障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投资,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降低群众大病费用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了解,灌南县大病保险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险、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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