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香港迷你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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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称迷你债券,香港证监会声明显示,迷你债券是Pacific International Finance Ltd所发行的信贷挂钩票据的品牌,在法律上属于债权证的一种,发行商必须确保所披露的资料在事实方面正确无误、不含误导成分及符合《公司条例》的规定。证监会根据发行商提供的事实审阅文件,以确保有关的披露规定获得遵从。 据称,这类产品的发行商一般利用来自投资者的款项买入抵押品,然后作出若干“掉期”财务安排,从而令发行商得以将产品的潜在整体回报提升至高于传统银行存款的回报水平。这些“掉期”安排通常与若干拥有高信贷评级的参考机构有关连。然而,若其中一家参考机构或掉期对手方无力偿债,整个架构便会失效,有关产品便需平仓,而抵押品亦会被变卖套现。

雷曼香港迷你债券

而据香港证监会的透露,香港迷你债券市场规模达360亿港元,其中约127亿由雷曼担保。

  就迷你债券而言,有关掉期安排是涉及香港以外地区的雷曼兄弟机构,由于这些机构已破产,因此有关掉期安排便需平仓,其抵押品亦会补变卖套现。

  随着雷曼的破产,一场声势浩大的雷曼迷你债券投诉事件正在展开,截至2008年9月23日上午,是日上午向金管局提交的投诉个案共为660宗,涉及金额总数为6.856亿港元,其中大部份涉及迷你债券,其余包括股票掛钩、保本定息票据及多种金融产品,而分销银行包括中银、大新、星展、渣打、东亚、荷银、丰明、中信嘉华、富邦、永亨、恒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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