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抵押贷款风险
1、土地使用权风险。银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时,若仅是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不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抵押物将无法处置现金。此外,中国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不得用于抵押。因此,如果农村集体土地用于抵押贷款,必须转换为国有土地。
2、登记风险。银行办理房地产抵押贷款时,如果贷款期限与抵押登记期限相同,一旦贷款到期不能收回,抵押登记也将到期,银行将无法处置抵押房产。
3、评估风险。目前能作为抵押品的资产多了,行业跨度较大。因此对抵押品的评估,银行依赖于评估机构。然而,在利益驱动下,一些评估机构毫不犹豫地发布虚假评估报告。借款人申请贷款时,评估费由借款人支付。评估机构或故意提高房地产评估价格,使借款人可以申请更多贷款;银行拍卖用于抵押的房地产时,评估机构会故意降低房地产的评估价格。
4、“一物多押”风险。根据《担保法》第35条第2款规定:“财产抵押后,财产价值超过被担保债权余额的部分可以再抵押,但不得超过余额。”借款人将房地产抵押给多家银行后,一旦破产,抵押房地产将难以处置和变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