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四大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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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很多妹纸们在探寻关于保险的四大基本原则的解答,今天国编为大家四处寻觅8条解答来给大家解读! 有87%学生认为保险的四大基本原则值得一读!

8条解答


一.保险的四大原则是什么?解析

1.保险的四大原则包括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损失补偿原则。此外,还存在由损失补偿原则派生出来的二个原则:即代位求偿原则和重复保险分摊原则。扩展资料:1:保险利益原则。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有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指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最大诚信是指诚实、守信。保险合同就是建立在诚实信用基础上的一种射幸合同,保险法第5条规定,保险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近因是指风险和损失之间,导致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用以确定保险赔偿责任。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从保险人得到的赔偿正好填补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造成的保额范围内的损失。实际运用过程中,应当以实际损失为限,以保额为限,以保险利益为限。参考资料:-保险原则

二.保险的四大原则是什么?

最大诚信原则,损失赔偿原则,保险利益原则,近因原则。

三.保险的四大原则常用于保险经营的哪些环节

1.应当说保险的四大原则贯穿于保险活动的每个环节。保险利益原则在保险产品的研发、销售、承保、理赔环节,保险人都应当充分考虑和遵守。最大诚信原则主要解决的的保险合同双方都应当履行告知义务,保险合同签订前以及保险合同履行时,合同双方都应当主动消除信息部对称的障碍。

补偿原则仅适用于财产损失类保险合同,人身险合同履行时不应当参照补偿原则。近因原则主要用于保险条款制订和事故发生后的保险责任的认定。

四.保险四个最基本的原则是什么

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损失补偿及其派生原则

五.保险的基本原则,包括。

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损失补偿原则近因原则

六.保险基本原则有哪几项基本原则?

最大诚信、保险利益、近因原则、损失补偿原则

七.试述人身保险合同的四个基本原则是什么?为什么要坚持这几个原则

1.您好,人身保险合同的四项基本原则如下:最大诚信原则:指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保持最大限度的诚意,双方都应遵守信用,互不欺骗和隐瞒,投保人应向保险人如实申报保险标的的主要风险情况,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2.可保利益原则: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因具有各种利害关系而享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是保险合同生效的依据。为其订立保险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可保利益。补偿原则: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无论以何种方式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也只能使被保险人在经济上恢复到受损前的同等状态,被保险人不能获得额外收益。

近因原则:近因是指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最主要、最有效的原因。

八.保险法的基本原则有什么?

1.最大诚信原则(1)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 解释 投保人的告知义务仅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当事人对询问的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负举证责任。保险人以投保人违反了对投保单询问表中所列概括性条款(兜底条款)的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概括性条款具有具体内容的除外。

3.(2)对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解除合同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费。

4.(3)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5. 解释 (1)故意不告知:不赔不退;(2)重大过失:不赔但退还保险费。(4)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6. 解释 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仍然收取保险费,又依照《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主张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7.保险利益原则(1)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2)人身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但投保人主张保险人退还扣减相应手续费后的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8.(3)人身保险合同“订立后”,因投保人丧失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当事人主张保险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9.(4)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①本人;②配偶、子女、父母;③上述人员以外的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④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10. 解释 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5)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解释1 人身保险合同要求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必须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而财产保险合同只要求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解释2 《保险法》未明确规定财产保险中保险利益的适用范围。一般来讲,财产保险中享有保险利益的人员包括:所有权人、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承租人等。损失补偿原则保险人的赔付以投保时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而且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超过保险金额的损失,保险人不予赔偿。近因原则保险事故与损害后果之间应具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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