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盆友们在搜觅关于定责后保险公司怎么赔付的解答,今天陈编为大家分析8条解答来给大家具体讲解! 有98%玩家认为定责后保险公司怎么赔付(认定责任后保险公司如何赔付)值得一读!
8条解答1.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一般是接到报案后,派遣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勘验,公安机关作出事故认定书,投保人员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若投保人员对述清单无争议即签字生效。
2.下面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详细的理赔流程。报案当您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以电话报案,也可直接去报案。勘验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要先抢救伤者,然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对未逃逸的交通事故,而且不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10日内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5日内进行检验鉴定,然后做出认定书。
4.办理理赔手续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应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以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件。保险公司应在48小时内对车辆进行定损,投保人在车辆没有定损之前不能修理车辆。保险公司应该出具车辆定损清单,明确更换配件,修复车辆的费用和工时。签字投保人如对上述清单无争议即签字生效,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如果有争议则可以拒绝签字。在投保人对定损清单没有争议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修复车辆,并按以下程序进行理赔。投保人将修理厂的发票,明细清单,定损单,行驶证,保险合同交给保险公司。与保险公司达成协议之后,保险公司应在十日内支付保险赔偿金。如保险公司认为投保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应在两个月内按可鉴定的最低额先行赔付。领取理赔通知单,领取保险金。如果保险公司在两个月内拒绝出个理赔通知单,并在两个月内不予赔偿,投保人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或车辆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保险公司在收到投保人的有关保险事故的证据材料后,应当向投保人出具证据清单并签字盖章。保险公司出具拒绝理赔通知书。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或车辆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有关赔偿金额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起诉可以把驾驶员、车主和保险公司列为被告,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误工损失、护理费和精神抚慰金等费用。
2.如对方全责,你方聘请律师的费用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各种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如下:(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3.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调解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可参照调解结案时的时令标准进行计算。
4.(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当事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5.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6.(四)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7.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五)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七)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八)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8.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十)丧葬费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十一)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9.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被抚养人是指当事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当事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0.(十二)死亡赔偿金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标准》第九条的规定计算,按照赔偿责任比例分担,但计算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交通事故当事人或者死者近亲属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由当事人或者死者近亲属自行协商。
1.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一般一个月内能赔下来。理赔程序:立案查勘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3.核定保险责任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赔付义务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5.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1.你好,这个你应该去咨询保险公司,带上车辆证件、保单、认定书等过去,如果还要其他材料也只有保险才清楚。
摩托车只承保交强险。交强险赔付范围:财产2000,医疗费1万,死亡伤残11万。评残9级,未必一定按9级赔偿,还得拿到保险公司去审核,如果确定9级,那还得看伤者是什么户口。两者赔付相差一倍左右。还得看是哪一年发生的。每一年赔偿标准不同,不过一般不会相差很多。定残的钱自己掏,保险公司不赔偿
1.按“交强险”的赔付范围来说,赔付的最高限额为112000元,10万元的死亡补偿费包括丧葬费,伤残费用和伤残器具费用,1万元的治疗费包括误工费、护理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和2000元的车辆损失。
2.如果被撞人的治疗费非报销药品除外、误工费、护理费在1万元以下的和车辆损失“交强险”全部承担。机动车在保险期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经过公安机关事故处理部门确定机动车承担全部责任的,需要机动车主按照责任承担事故的损失赔偿,在赔偿结束以后,按照保险合同条款中投保内容申请保险理赔。
3.针对第三者的损失赔偿,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先于理赔,超过限额部分从商业险给予理赔。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的还需要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二级以上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原始医疗费用收据、诊断证明及病历;造成第三者伤残的,还应提供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伤残鉴定资格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证明;造成第三者死亡的,还应提供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
4.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扩展资料: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
5.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6.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各个类别的特性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单独计算。比如医疗费的计算标准,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进行认定。
7.对于上述人身损害赔偿请求,赔偿义务人应予以赔偿,有异议的,有赔偿义务人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的,有赔偿义务人承担不利后果。
8.致残项目的赔偿标准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根据伤残认定的等级不同,也会有不同的赔偿标准,但一般均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9.比如,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应当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10.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因此,受害人在计算致残项目前应先进行伤残认定。并且应特别注意抓紧时间进行伤残鉴定,以免有些伤情复合速度快而导致伤残认定级别降低,影响受害人的赔偿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1.事故当事人如何要求交通警察主持调解?当事人必须共同请求调解,交通警察当场对财产损失的确定、当事人过错及承担的赔偿责任、赔偿方式等进行调解。
2.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当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拒绝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签名的以及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当场送达当事人。
3.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持《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有哪些情形交通警察不调解?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交付当事人:(一)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交通警察因现场变动,无法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二)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三)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四)当事人拒绝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6.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是多少?
7.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
8.调解的开始期限如何确定?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9.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怎么办?
10.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11.哪些人可以参加调解?
12.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包括:(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二)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三)其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
13.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最多应为几人?
14.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三人。调解应由几名警察主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调解。调解采取什么方式进行?调解采取公开方式进行,调解事故的时间应当提前公布。调解是否允许旁听?调解时允许旁听,但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是否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6.1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哪些程序?
17.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3)分析当事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客观事实,对其进行教育;(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5)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划分各当事人分担的数额。
18.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
19.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计算,当事人对实际价值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委托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财产损失评估;(6)确定赔偿方式。
20.对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按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1调解未达成协议当事人怎么办?
21.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2.1调解达成协议当事人不履行的怎么办?
23.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首先,对于赔付,你应该在第一时间通知你投保的保险公司。然后让保险公司接案,现场戡查,核保且理赔。对于是否走不走保险,不是对方说了算,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但车险的赔偿需要以上程序走。4s店保险理赔流程;一般流程如下:机动车出险后报案机动车到4S站维修机动车车主或授权人、4S站接待员、保险公司定损员3方共同确定损失保险公司出具定损报告,机动车维修车主提供相关资料给4S店。
2.车辆维修好后车主接车走人,授权4S店代为向保险公司索赔,赔款支付到4S店帐户保险理赔的基本流程:报案-查勘-定损-维修-理赔报案:通知交通管理部门、保险公司、4S店查勘:保险公司查勘员到现场初步查勘,判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痕迹是否相符,事故是否真实定损:到保险公司定损中心、或有定损资质的4s店定损维修:修复损失车辆理赔:提供相关单证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对整个案件进行审核,核赔通过后进行赔款。
3.理赔时需提供哪些材料;无人伤的事故理赔所需单证:索赔申请书、驾驶证(正、副本)、行驶证(正、副本)、交通事故证明、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法院判决书(如有诉讼)、修车发票、施救费及相关费用票据原件、赔款收据及身份证等。
4.以上是车主必须要准备的。车主一定要注意做好前期工作,避免事后理赔时麻烦被动,反复劳顿。出现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报案。出了交通事故除了向交通管理部门、保险公司报案外,还应及时通知车辆所属的销售服务店,服务店会帮助和指导车主如何处理、保护现场、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事宜。
5.车主要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完成对车辆查勘、照相以及定损等必要工作。结案前应向交管部门了解事故中自己应负多大的责任、损失多少和伤者的赔偿费用等情况,然后再向保险公司询问哪些情况能赔哪些情况不能赔,尽量减少损失。
6.同时,车主在找救援公司拖车以及找修理厂修车时,关于价格问题要与保险公司及时沟通,避免救援公司或者修理厂的开价与保险公司的赔偿价格相差太大。
7.对于定损时没有发现的车辆损失,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二次查勘定损,这笔额外的损失就不用车主自己掏钱了。
8.因为保险事故受损或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公司检验,确定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及修理费用。若客户自行修理,保险公司会重新核定甚至拒绝赔偿。车辆修复以后,在支付修理费用和办理领车手续前务必对修理质量进行查验。如果车主选择在4s店进行维修,那么以上的事宜4s店都会协助您解决,为车主节省时间及经历。对于可以代办理赔的事故,维修后车主可以直接提车,4s店负责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最后提醒,部分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喜欢私了,也就是说怕麻烦,觉得去理赔就是浪费时间,宁愿把这些时间浪费在和对方车主争执上。
9.结果是耽搁了理赔的时间,往往是两头得不到赔偿,苦水只能往肚子里咽了。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好不要私了,更不能忍气吞声。就算是真的进行私了也要留证据或协议。汽车保险理赔须知;1)报案方式:电话报案、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以及理赔员转达报案。2)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派出所或者刑警队,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3)理赔周期: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
10.车辆发生撞墙、台阶、水泥注及树等不涉及向他人赔偿的事故时,可以不向交警等部门报案,及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以。
11.在事故现场附近等候保险公司来人查勘,或将车开到保险公司报案、验车。最后提醒车主在出现交通事故后不应该出现两个极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喜欢私了,也就是说怕麻烦,觉得去理赔就是浪费时间,宁愿把这些时间浪费在和对方车主争执上。
12.哪怕一丁点的小刮擦都要去保险公司理赔。这样做既浪费时间,又增加了自己的理赔率,因为保险公司每年根据车主的出险率有一定的折扣。我们拿太平洋保险公司举例,太平洋公司规定:被保险车辆出险3次后,保险公司将从第4次事故起,每增加一次保险事故,则在条款规定的免赔基础上增加5 免赔率,在一年内该项免赔最高增加15 。
由此看来,那一小点损失去理赔就不值了。因此建议车主在有很小的损失时就没有必要东奔西跑地浪费精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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