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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骆民)ST罗普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罗普斯金控股与钱芳于2020年11月24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罗普斯金控股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76,596,1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24%)以每股4.73元的价格转让给钱芳,转让价款总额为36,229.9837万元。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罗普斯金控股持有公司102,392,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37%,钱芳持有公司10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9%。本次权益变动将会导致公司原第二大股东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新控股股东,宫长义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5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84%。
天通股份拟定增募资不超25亿元;华体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审核通过;海汽集团股东拟减持不超2%公司股份;江淮汽车2月纯电动车销量同比增长57.18%;吉祥航空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核准批复;广汽集团2月新能源车销量同比增长16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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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05973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ST罗普 公告编号:2019-060
苏州
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事项概述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1日与苏州特罗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罗普”)于苏州市签署《股权 *** 协议》,将所持子公司苏州铭固模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固模具”)100%股权出售给苏州特罗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价格为3,264.37万元,特罗普为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ltp.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 本次进展情况
特罗普已根据双方签订的股权 *** 协议于2019年7月15日向公司支付首笔350万元的股权 *** 款定金,于2019年7月29日向公司支付1,350万元股权 *** 款。截止本公告日,双方股权 *** 的工商过户手续已办理完结。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ST罗普 公告编号:2019-061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 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 会议召开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28日15:00至2019年7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2777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 会议通知: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53,913,400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70.4160%。其中:
1、 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352,39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1133%。
2、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521,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02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413,4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812% 。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明福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大会进行了见证。
四、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无修改提案的情况,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53,893,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所有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票19,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所有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票0股。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501,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所有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83%;反对票19,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所有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17%;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1,39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03%;反对1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97%;弃权0股。
股东罗普斯金控股有限公司为本议案交易对方之控股股东、股东钱芳在本议案交易对方之一中任职,故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股东罗普斯金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328,988,160股,钱芳持有表决权23,403,840股。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中伦律师事务所项瑾与张书怡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无其他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涉相关问题之法律意见书》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e公司讯,
11月25日晚间公告,控股股东罗普斯金控股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7659.6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24%),以每股4.73元的价格转让给钱芳,转让价款总额为3.62亿元。协议转让完成后,罗普斯金控股持股比例降至20.37%,钱芳持股比例升至19.9%,公司原第二大股东中亿丰控股成为公司新控股股东,宫长义成为公司实控人。
风险提示:以上内容仅作为作者或者嘉宾的观点,不代表富途的任何立场,不构成与富途相关的任何投资建议。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相关的风险因素,并于需要时咨询专业投资顾问意见。富途竭力但不能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对此富途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
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02月04日下午14:00-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02月04日- 2021年02月0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02月04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02月0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2777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会议通知: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52,581,159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70.1509%。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352,39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113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89,1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7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89,15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376% 。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宫长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大会进行了见证。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无修改提案的情况,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2,581,1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189,1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议案关联股东,故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 150,000,00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
控股有限公司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0,189,1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189,1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罗普斯金控股有限公司、钱芳女士为本议案关联股东,故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钱芳女士持有表决权 100,000,000股,罗普斯金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102,392,00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中伦律师事务所项瑾与田无忌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无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中亿丰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亿丰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涉相关问题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亿丰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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