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董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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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董抵押贷款就是贷款人有收藏的艺术品,遇到需要资金周转,又不想变卖自己手上的古董,可以拿古董作为抵押物,抵押给相关机构,获得资金周转。简单来说,就是为广大艺术品解决资金瓶颈,也更好的推进艺术品金融化发展,从而使艺术品市场得到一定的规范。

  古董抵押贷款的基本流程:

  1、通过提出申请;

  2、受理备案;

  3、科技检测,需要贷款人本人带着身份证原件以及作为抵押的古董到相关审核中心经过鉴定审核,通过科技检测和专家审核来确保审核物品不是赝品;

  4、专家审核;

  5、出具审核报告结果;

  6、审核通过后会与金融机构一同签订信贷合同,并于7个工作日内放款给贷款人。

  不能申请古董抵押贷款的情况:

  一、贷款用途不符合规定。

  贷款用途将直接影响古董抵押贷款是否成功,申请古董抵押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贷款用途证明,若银行发现资金用途不符合规定将拒绝贷款给借款人,比如用途为炒房、炒股、赌博等用途的古董抵押贷款,都将被拒绝。

  二、借款人不满足借款要求。

  古董抵押贷款对借款人的要求也是有一定规定的,虽然有古董作抵押,但也要求借款有规定的住所、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并具备按时足额还款的能力、信用记录良好等,如果有一项不达标,贷款都有可能遭拒。

  三、抵押古董不符合规定。

  古董抵押贷款对要抵押的古董也有一定要求,并不是所有的古董都可用来做抵押贷款,一下四类古董就不符合古董抵押贷款的相关规定:

  1、处于处理权有纠纷的古董。

  由于古董处理上有纠纷的,古董不属于个人,古董所有人不具有完全产权。

  2.古董价值不高,年限不到的。

  价值和年限也将是影响古董抵押贷款的因素,作为抵押贷款的古董价值必须大于10万以上,古董年限大于等于100年才可申请抵押贷款。

  3.跟拍卖公司合作中的古董不能办理古董抵押贷款。

  由于跟拍卖公司合作中,所以不具备办理古董抵押贷款的资格和条件。

  4.古董来路不清,无法证明古董真伪的也不能作为抵押贷款。

  古董来路不清或出土的,无法证明古董真伪的也不能用作抵押办理贷款。

  古董抵押贷款的风险:

  1.真伪风险。

  真伪问题本来就是中国古董市场发展的头号难题,市场中赝品太多,作品来源渠道过多、过杂,甚至来源不明,滥竽充数现象比比皆是,真伪难辨令许多买家眼花缭乱、望而却步。在这种状况下,要进行古董抵押贷款,那么,银行所面对的风险就可想而知。稍有不慎,银行放出去的贷款所换取的不过是几件毫无价值的赝品,若如此,那就不只是中国古董市场生态的问题,而是关乎整个金融业的安危问题,会对整个金融业产生冲击,进而造成损失。现在,即便古董的真伪问题由古董鉴定机构来解决,但所谓的古董鉴定到目前为止也只是靠专家来评判,问题的症结在于,再权威的专家也不敢保证100%的准确,这也致使国内古董鉴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处于一种无序状态,没有任何一家机构能够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报告,造成了古董真伪问题像拉锯一样,难以厘清,更惶谈有效的解决。若想从根本上解决古董抵押贷款的真伪风险问题,就要成立由政府出面组织的、具有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性质的古董鉴定机构,保证每件抵押的古董都经过这样的机构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这种鉴定报告不仅可信度高,而且权威,具有法律效力的。

  2.估值风险。

  一件古董,即便它是真品,其价值的评估也不是单一的,而是受该古董的物理价值、艺术价值、市场价值、学术价值、文化价值等综合因素的制约,如此一来,古董价值的评估就变得非常复杂。在进行抵押贷款时,古董的估值风险自不待言。可以说,古董价值的评估是一个很专业的问题,以前,银行之所以迟迟难开设针对古董发放贷款的业务项目,就是因为他们缺少古董领域的相关专业人才。关于一件古董到底值多少钱,这个价钱在多大范围内波动等问题,银行中没有精通的行家。为此,银行面临的古董估值风险非常大。就以中国当代艺术为例,2007年,当代艺术品被炒得最高时,达到了人民币几千万元一件,而随着市场泡沫的破灭,其价格跌到了人民币几百万元的水平,缩水程度达80%—90%,银行要是收了这样的抵押品,就要亏本。因此,银行若想开设古董抵押贷款业务,规避估值风险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其有效的做法是银行首先要聘请古董领域相关专业人才,然后将抵押品局限在银行最擅长的范围内,例如,如果银行的评估师擅长古代艺术品,则再从古代艺术品中筛选,最后只收取古代艺术品中的精品,这种逐渐缩小范围而锁定目标的办法,就可以在最大限度上保证估值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3.法律风险。

  古董抵押贷款是一个新项目产品,不必说其相应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建立起来,不具备清楚确切的明规条文,就是中国古董市场本身的发展也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为后盾。在这种情况下,古董抵押贷款必然面临着许多法律风险,主要包括:①古董在抵押之前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对允许抵押的合法古董,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做出标识,因为有些国家级文物古董是不允许抵押的,还有的出质方通过非法渠道取得古董,这样将面临抵押无效的法律风险。②我国尚没有对古董抵押贷款规定具体的流程与严格、正规的审批程序,也没有法律范围内规定的质权方与出质方的正规书面合同和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出质登记手续及抵押行为出现变更后的变更登记手续,这就容易造成不严格遵守法律程序而导致抵押无效的法律风险。③当古董抵押后,出质方又未经质权方的同意而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已被抵押的古董的权利,尤其是使用书画作品的电子扫描品,会对质权方造成法律风险。④古董权属不清导致发生争议、纠纷或者诉讼,以致质物被冻结、被查封或者无法变现,也可能直接造成出质方不还款。对于古董抵押的法律风险,有效的解决措施是认真审查抵押的古董是否合法有效,并符合出质的法律规定;尽快建立古董抵押的相关法律程序,确保手续完备;抵押合同生效以后,应该加强对质权的保护;明确被抵押古董的权属者,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4.处置风险。

  古董抵押的处置风险主要包括抵押变现与托管保藏。在抵押变现方面,由于我国尚未形成规范的、有序的古董交易市场,古董的转让性差,“买进容易卖出难”是古董市场的普遍存在的问题。一旦出质方出现还款危机,银行将难以将手中的古董抵押物及时流通变现,因为目前古董变现的渠道和方式不多,除了私下交换买卖和文玩市场出售以外,只有拍卖的渠道较为畅通。但是,古董拍卖市场受大买家拍卖示范价格推动和市场炒作因素、偶然因素等人为影响较大,不能完全反映古董市场的真实需求和购买能力。在托管保藏方面,古董涉及的材质种类繁多,有纸张、绢帛、木材、金属、陶瓷等,大都具有易碎、易潮、易腐蚀等特征,易遭受虫蛀、鼠咬、油污、潮湿,从而损坏变质。古董的收藏保管对于温度、湿度、光线、尘埃、搬运方式等外部环境和措施要求很高,银行显然无法提供这种周密的保藏环境设施,如果在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损毁,则容易引发纠纷。因此,银行一方面应要求出质方预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一旦古董变现出现问题,出质方应有能力收购古董以解决银行的后顾之忧。此外,银行还应与博物馆合作以解决托管保藏问题,因为博物馆保存古董的保险系数是能够被各方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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