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村信用社小微商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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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微商户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含农商银行、合作银行)基于小微商户的信誉、资产、经营收入和担保等条件而发放的最高额授信(贷款)。

  业务特点:

  小微商贷实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

  使用对象:

  小微商贷的使用对象主要包括农贸市场、专业商场、建材市场和商业街(商圈)等产业集聚地的小微商户。

  申请条件:

  1、小微型公司、个体工商户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2、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并接受农村信用社信贷监督;

  3、有固定或相对稳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4、实行自负盈亏,有生产经营能力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5、除信用贷款外,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

  6、在农村信用社开立结算账户;

  7、信用社要求的其他条件。

  使用范围:

  小微商贷主要解决小微商户日常生产经营周转所需流动资金,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操作流程:

  申请→调查→审查→审议审批→签订合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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