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公司的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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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金融是指向各阶层消费者提供消费贷款的现代金融服务方式。无论从金融产品创新还是扩大内需角度看,消费金融试点都具有积极意义。在我国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下,我国适时地出台相关政策是适应客观经济形势的趋势和需要。

  消费金融公司的最新政策

  2015年6月,最新国务院会议指出,发展消费金融,重点服务中低收入人群,有利于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会议决定,放开市场准入,将原在16个城市开展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扩大至全国。审批权下放到省级部门,鼓励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国内外银行业机构和互联网企业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成熟一家、批准一家。

  消费金融行业的门槛较高,而且试点期间有牌照限制,申请下来有难度。根据《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要求,消费金融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对于出资人条件也有明确要求,比如金融机构作为主要出资人需具有5年以上消费金融领域的从业经验,最近1年年末总资产不低于6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等。虽然试点名额全部放开,但由于申请条件较高,很多企业还是很难达到条件。

  在进军消费金融领域的名单上,上市公司主要通过共同出资方式参与申请,如生意宝拟出资5000万元与杭州银行等出资人共同设立杭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小商品城作为一般出资人现金出资3000万元参与发起设立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占10%股份。海印股份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共同发起设立“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事宜,已获得银监会批复同意。

  但是在互联网消费金融领域,由于目前互联网金融监管还没有具体出台。现运营的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都是无牌申请,由于没有监管层发放的牌照,这些公司只能围绕着自身的业务做经营。在今年新政策出台后,各大电商都积极参与到消费金融牌照的申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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