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伏安,1962年12月生,湖北省江陵市人,工学博士,高级经济师,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硕士生导师。现任渤海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提名候选人。
一、人物履历
1985年毕业于武汉大学经济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4年获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为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2000年前往波士顿大学管理学院学习,接受投资金融学兹维获工商管理金融专业证书。欧美同学会会员及汉弗来学者联谊会副会长。
1985年加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2003年加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历任中国人民银行监管一司非现场处处长、外资银行监管处处长,银行管理司监管制度处处长、助理巡视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部副主任,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主任,河南银监局党委委员、书记、局长,银监会信托监督管理部、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等职。
二、任免信息
2015年6月,渤海银行宣布李伏安任渤海银行党委书记,提名董事长人选。
三、人物著作
曾领导并主持起草《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管理指引》、《商业银行授信尽职调查指引》,参与修改制定《商业银行资本金充足率管理办法》。
作为主要工作人员或直接负责人,先后参与或组织制定、修改并颁布实施了《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指引》、《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监管现场检查手册》、《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等。
四、研究领域
国内外金融创新及监管情况,制定创新监管策略和业务规则。